广州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指南(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办理条件
广州市统筹地区外就业参保的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原广州市的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出至新参保地。
所需材料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单位的申请报告(或个人申请报告);(2)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同意接收证明(广佛肇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不需提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广州市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广州市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申请人相关信息后,提供加盖经办机构公章《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交申请人,并告知其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申请人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等资料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其转入申请,并向广州市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 3广州市相应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核对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 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核对无误后为申请人完成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相关推荐
广州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办理指南广州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申领条件一览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单位、公司、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